关于白银城区露天烧烤及餐饮摊点规范经营的通告
来源:区执法局 | 作者:区执法局 | 日期:2017-06-01 10:45:17 | 阅读: 10380
近年来,大气污染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刻不容缓。露天烧烤及餐饮摊点不仅占道经营,而且烟熏火燎,污染环境。为规范白银城区露天烧烤及餐饮摊点经营行为,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天蓝水绿、靓丽优美、洁净健康、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特通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做到证照齐全,规范经营,不非法占用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等未经审批许可的公共空间进行露天烧烤、占道餐饮等经营活动。
二、严格按照“烧烤进店、炉子进室、油烟进管”的三进原则,配备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油烟排放达标,店内操作经营。门店面积、从业人员、卫生条件、食品原料等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安全、卫生。
三、严格按照规定经营范围和营业时间(夜间营业时间18:00——24:00)从事经营,主动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对经营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及时清理清扫,配备垃圾容器,做到及时清运,随时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拒绝噪音扰民、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影响交通、破坏绿化等不文明行为,不使用音响或者采用其它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提醒顾客禁止猜拳、大声喧哗,劝导顾客文明就餐。
若违反以上通告内容,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或依法取缔。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