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的公告
来源:区执法局 | 作者:区执法局 | 日期:2021-07-08 10:43:56 | 阅读: 9492
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经白银区人社局同意,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对岗位空缺的城市管理协管人员进行补充招聘。根据《白银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补充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临时聘用人员)15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补充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发布方式
通过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银区政府网站、白银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四、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
五、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为白银区户籍,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
4.男性年龄要求40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要求35周岁(含)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者应如实填写《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372812876@qq.com邮箱(发送时间为7月12日8:30——7月14日18:00),报名先后顺序以收到报名表的时间顺序为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需提交本人一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件证明)、退伍证、近期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4.本次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2倍,报名人数不足2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面试、录用、待遇及相关要求
1.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由高到低的分数确定拟补充招聘人员对象,并报白银区人社局批准。
3.本人自动放弃的,录取时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待遇:城市管理协管员(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聘请管理、解聘等按照《白银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要求:城市管理协管员(临时聘用人员)一经录用,最少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限未满中途离职的,本人应全额承担配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执法装备等费用(发生人身意外、患重大疾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经正规考试被其他单位录用的除外)。
附件: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
报名咨询电话:0943—5993678 联系人:郝晓姣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