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白银区将开展养犬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区执法局 | 作者:区执法局 | 日期:2021-09-01 00:00:00 | 阅读: 9652

  为全面落实《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白银区贯彻落实〈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白银区将从2021年9月1日起,开展养犬集中整治行动。

  一、严格落实禁止犬只进入禁止养犬区(指机关、团体、医院、学校、车站、商场、宾馆等公共办公区和服务区),禁止禁养犬进入严格管理区等规定。相关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对严格管理区内未经登记办证、注射疫苗饲养犬只,违规饲养禁养犬,在禁止养犬区内溜犬,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溜犬不挂犬牌、不束犬绳以及犬只粪便不及时清理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予以处罚。

  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白银城区范围内的流浪犬、弃养犬、无主犬进行捕捉收留,对禁养犬只进行没收处理,对病死犬只实行无害化处理;区卫健局在做好人用狂犬病等疫苗的供应、运输、保存、使用和对狂犬病患者进行诊治的同时,对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进行指导。

  三、区市场监管局对犬只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和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涉犬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违法交易犬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银公安分局对举报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理;白银公安分局对犬只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依法查处。

  五、区委宣传部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曝光,开展以案释法,引导和推动养犬人自觉养成养犬办证、溜犬栓绳、制止吠叫、清理粪便、注射疫苗等文明养犬行为习惯。

  监督举报电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2319;白银公安分局110;区市场监管局12315。





白银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