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区货运车辆和大型工程机械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
来源:区执法局 | 作者:区执法局 | 日期:2021-09-19 15:11:38 | 阅读: 8730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交警大队
关于规范城区货运车辆和大型工程机械车辆
停放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城区货运车辆和大型工程机械车辆停放,推动白银城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有效解决城区货运车辆和大型工程机械车辆停车难及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场地乱停乱放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城区货运车辆和大型工程机械车辆规范停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大型货运车辆(5吨以上)和大型工程机械车辆(装载机、挖掘机、吊车、工程车、挂车、联合收割机等)在城区主次干道(含停车泊位)、四个环路沿线及周边、单位院内、居民小区、公共场地及其他空闲地停放,因执行抢救、抢修、抢险等应急任务临时停放的特种车辆和军(警)车除外。
二、城区内所有大型货运车辆(5吨以上)和大型工程机械车辆统一停放至白银监狱西侧停车场或王岘镇红星村路口南二环路南北两侧停车场;城区内小型货运车辆(5吨以下、含5吨)一律停放至建设东路立交桥下白银城区货运车辆停放区。以上3处停车场(区)2021年9月19日至9月30日期间,免费停放。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不听劝告、拒不驶离的车辆,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暂扣或拖离;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的人员,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交警大队
2021年9月19日